第六屆、第七屆蘇鳴東先生:任期自民國八十一年至八十六年,前後二屆,六年。蘇先生台大法律系畢業,時任高雄地院庭長,係本會主要發起人之一。任內積極投入,發行「燭光通訊」每三個月一期,報導會務,公佈開支明細,以資徵信,獲得會員先生、女士信賴。又熱心幫助癱臥病床之重疾病友,安置於庚欣護理之家;補助貧病者之醫療費用;鼓勵學生志工參與病人照顧與社團圖書室。另外,印贈《蘭先生媽的愛》一書予全國國中及國小與全國監所,獲得熱烈迴響。鑑於老年人比率日高,成立「老人保護專線」,主要幫助中重度肢體功能失調、不能自理生活之病友。在其帶動之下,全體工作同仁與志工士氣大振,朝氣蓬勃,績效卓著。 |
第八屆、第九屆吳三河先生:任期自八十七年一月一日至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後二屆,六年。吳先生畢業省立台南師範學校,先為國小老師,後從商,曾任高雄市汽車公會理事長。在其任內適逢社會環境巨變,社會福利事業公辦民營,以提升效率之呼聲日高。在政府鼓勵,以及協會工作同仁之洞燭機先、積極努力之下,受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之委託辦理「獨居老人關懷服務」;爭取「左營老人活動中心之經營管理」以及「前鎮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之經營管理」;家事事件監護權訪視調查業務之承辦等,奠定本會轉型之良好基礎。其他會務在其帶領之下,亦正常運作,會務績效優良,深受各界肯定,居功厥偉。 |

吳三河先生 |
第十屆、第十一屆周村來先生:任期自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後二屆,六年。周先生執業律師,係本會熱心、資深之理事,長年出錢出力,貢獻頗多。於九十三年一月,繼吳理事長之後,被推選為理事長。
周理事長任內,除繼續本會左營老人活動中心之經營管理、前鎮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之經營管理、家事事件關於監護權歸屬之訪視調查報告業務、獨居老人之關懷服務之外,另成立社區照顧關懷服務;受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之委託辦理高風險家庭關懷服務;受高雄地檢署之委託辦理緩起訴處份義務勞務之執行。在協會工作同仁與社工員、志工之共同努力之下,各項業務均辦理得切實而有效率,普獲委託機構和民眾之肯定,如本會於九十四年榮獲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評鑑為推展志願服務績效第三名;於九十七年榮獲高雄市政府評鑑為優等慈善團體;九十八年獨居老人關懷服務績效,亦獲得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評鑑為優等。可見周理事長領導有方,表現優異,令人激賞,其本人亦經常大筆捐款本會,用於推動會務。此外,本會固有之貧病醫療費用之補助、急難救助等業務,亦積極從事,遇有求助者,從不吝給予幫助,使其度過難關。 |
第十二、十三屆理事長蘇鳴東先生
:任期自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至一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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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屆理事長蕭方月娥女士
:任期自民國一零五年一月一日至一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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