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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月老人保護工作報告

陳瑋宗 社工員

老人家暴追輔的個案問題類型以個案家庭內親屬間支持系統薄弱、家中成員長期失業、罹患精神疾病或其他、長期酗酒、財務問題、藥酒癮問題以致造成直系或姻親卑親屬虐待尊親屬(65歲以上)或其家庭成員間的暴力,主要類型為肢體暴力、精神暴力或經濟暴力。因此社工針對服務中的個案,提供處境需求評估、同理及情緒支持、討論人身安全、擬定安全計畫、澄清兩造相處迷思及法律、醫療諮詢,並提供聲請保護令之協助及轉介相關社會福利資源,包括安置、居家服務、獨老關懷等。

    以下分享一位關懷服務個案姚婆婆的故事。婆婆今年77歲,與丈夫育有三男一女,案夫於99年逝世;原與兒子友人(相對人)同住,103年11月因冰箱食物放置問題與之發生衝突,婆婆向派出所報案表示相對人用骨頭打其頭部,由員警通報家暴事件。社工接案後經查訪,案主卻向社工表示相對人沒有對其家暴,只是因為相對人拿食物時不慎滑手,才造成誤會;而在社工持續追輔過程中,婆婆於今年一月因病至海總住院治療,因聯繫不到家屬,故由醫院協助申請短期看護,社工至醫院探視婆婆,其表示希望跟相對人要回自己的存摺印章,不然自己已沒錢買菜,還因此向鄰居借了一萬多元,社工回應會協助找相對人談。

    因相對人沒有聯絡電話,故2月與榮服處組長前往案家,只婆婆在家,其表示不認得社工,又說自己是和二兒子同住,而問起相對人待其如何,案主回應很好,與上次在醫院時回答顯有落差,社工持續追輔其狀況。

    後續與相對人透過電話及家訪會談,其表示案主存摺的錢是被案次子領走,次子要求案主將其存摺、印章交出,領光裏頭僅剩的錢,而案主目前僅剩每月3500的老人年金可用;而婆婆除了有記憶力減退及關節退化的問題,雙眼視力亦愈來愈模糊,相對人希望社工協助安置婆婆,但婆婆自己不願意接受安置。

    7月次子回案家與婆婆一同居住,兒子友人(原相對人)已搬離案家,經社工多次與次子及案主家電訪後,評估婆婆與次子未再有衝突發生,個案人身安全無虞,而個案反應自己行動不便,次子有時不會幫其買菜,導致其僅能吃稀飯,而就其慢性病部分,次子亦未定期帶其就診,社工評估個案自理能力不佳,身體功能退化,次子恐有疏忽照顧之情事,故轉通報老人保護系統,家暴部分暫予以結案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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